AdminAug 17, 20224 min read泰國政府政府將沒收被土地所有者遺棄超過10 年以上的土地如果一個人有權根據地契或使用證書佔有泰國土地,並且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,土地所有者放棄且未使用該土地,或任該土地為荒地。視為土地所有者放棄對土地的佔有權。泰國政府可以沒收土地歸還國有。 泰國政府可以在以下時期內徵用荒地 1. 續廢棄10年以上有地契的土地 2. 持有使用證連續廢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