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minOct 19, 20205 min readBankruptcy Proceedings in Thailand Part I 泰國破產程序 第一篇 依據佛曆2483年(西元1940年)《泰國破產法》第7條規定,起訴原因包含3個: 1.個人負債大於資產。 2.債務人居住在泰國;或 3.當債權人聲請破產或在這一年之前,債務人本身或代理人在泰國做生意。
AdminMay 18, 20201 min readDebt Collection Law in Thailand 泰國追債法介紹為了提供公平和標準化的收款法規以保護債務人,全國立法議會通過了佛曆2558年(2015年)《泰國追債法》,適用於所有收債員,例如個人和銀行,但不適用於債務人公司。此《泰國追債法》對債權人將會進行更嚴格的監管,並保護債務人。
AdminMay 15, 20201 min readIntroduction of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in Thailand 泰國企業重組介紹當一家公司瀕臨倒閉時,有幾種解決方案,一種是申請破產,我們之前有介紹過泰國申請破產,另一種是進行重組。重組的用途可使債務人免受嚴重危機的影響,並確保債權人收到還款。
AdminMay 1, 20201 min readBankruptcy in Thailand 泰國破產介紹 有關泰國破產規定請參閱佛曆2483年(西元1940年)《泰國破產法》,也曾修過幾次。於1990年泰國政府頒發了佛曆2542年(西元1999年)《破產法院成立及程序法》,所有有關破產的案件都由中央破產法院裁定,任一方如對中央破產法院的裁定不服,可向地區破產法院及最高法院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