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minAug 27, 20205 min readPatent Litigation in Thailand 泰國專利訴訟 《泰國專利法》第36條規定,除專利權人之外,任何人不得享有以下權利:(1)專利標的物為產品,生產、使用、銷售、為銷售目的而占有,以及許諾銷售或者進口專利產品的權利;(2)專利標的物為方法,使用專利方法的權利,以及生產、使用、銷售、為銷售目的而占有,以及許諾銷售或者進口採用專利方法
AdminJul 31, 20202 min readHow to File Trademark in Thailand 如何在泰國申請商標 泰國商標採屬地主義,故建議在提交申請之前進行泰國商標檢索,以確認在近似的指定商品/服務上無相同或近似的在先商標及未被泰國商標法禁止註冊。
AdminJul 29, 20201 min readHow to Register Trademarks Through Madrid System in Thailand 從泰國申請馬德里商標 個人或企業可以透過《馬德里協議》或《馬德里議定書》成員國申請國際商標。泰國在2017年11月7日成為《馬德里議定書》的成員。 申請人向「泰國商務部智慧財產局」(簡稱“DIP”)提出泰國商標申請並申請馬德里國際註冊,DIP會確認案件內容並轉發給WIPO。